據(jù)新華社電今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,增加了“加大對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贓力度”表述。分析人士認為,對于“裸官”外逃,既要“抓得回來”,更要“堵得住”。堵住“裸官”外逃之路,護照是重中之重。 不少貪官擁有多個護照 在貪官的外逃路徑中,護照的準備非常關鍵。一些被查獲的貪官,不少都擁有一個或多個真假護照。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在案發(fā)時,辦案人員搜出貼有胡長清照片的假身份證兩個,化名高峰和胡誠,護照兩本,化名陳鳳齊和高峰。 外逃貪官,有些人是利用不上交的私人護照,更多人是用假身份證再辦一個護照,這些都不在審批、報備之列,單位根本監(jiān)控不到。也有貪官利用手中所握權力,能夠通過公安機關辦理真護照——當然,是改名換姓的。胡長清案發(fā)后交待,其假身份證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長給辦的,胡長清也給妻子和子女辦了假身份證和因私出國護照。又如,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、茂名市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都被查出持有多個身份證。在這種情況下,官員使用其他身份因私出國自然很容易得逞。 “人情證”“關系證”頻現(xiàn) 浙江省永康市委原常委、政法委書記朱兵也栽在“假護照”上:2008年底,朱兵以看望在美國讀書的女兒為由,向金華市委組織部提出出國申請,由于發(fā)現(xiàn)朱兵與一外逃企業(yè)家關系密切,他的要求未獲批準。于是從2009年初開始,朱兵策劃冒名頂替騙取護照。他讓人找到了一個與自己年齡、身高、相貌等相似的外地人冒名頂替辦理護照,然后朱兵與“替身”一同開車前往江西弋陽縣公安局,用“替身”的戶籍資料,以前往馬來西亞、新加坡旅游為由冒名申辦護照,被順利受理。朱兵覺得冒名申辦護照容易,因此又伙同“替身”到弋陽縣公安局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,第一次因該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不在未辦成,第二次再辦時,在上饒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審核時被識破,朱兵因此被抓。 值得關注的是:在“裸官”利用假護照外逃的路徑中,違法辦理的“人情證”、“關系證”頻頻出現(xiàn),暴露了在嚴格控制的證件上存在的腐敗以及背后的權權、權錢交易,須大力整治打擊。 國家高度重視打擊“裸官”外逃,不斷完善防逃工作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,加強防逃制度建設頂層設計,防止違紀違法國家工作人員外逃,包括加強出國(境)證照統(tǒng)一管理,推廣應用因公電子護照,統(tǒng)一啟用簽發(fā)因私電子普通護照。 “裸官”外逃路徑 轉移資產 ↓ 家屬先行 ↓ 準備護照 ↓ 猛撈一筆 ↓ 辭職/不辭而別 ↓ 藏匿寓所 ↓ 獲得身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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