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電打魚”是一種非法捕魚行為,國家出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(yè)法》第三十條規(guī)定“禁止使用炸魚、毒魚、電魚等破壞漁業(yè)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。”但仍然有人無視法律法規(guī),近日,一市民就為此賠上了性命...... ![]() ![]() ![]() ![]() 民警判斷死者很有可能為附近居民,便立即在現場進行走訪。經詢問得知,死者汪某某于29日下午2時出門未歸,家屬告知民警其生前喜愛電打魚,經常在長江中進行電打魚活動。事發(fā)當天很可能是在長江邊打魚時遭遇不測。 采用電擊方式捕魚系非法捕撈方式,對漁業(yè)資源及長江生態(tài)破壞較大,電擊設備產生的強電流對人體也有致命傷害,望廣大市民遠離電擊捕魚。 來源:孱陵在線 通訊員:陳政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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