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夫妻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[2014]4號 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地方稅務局,西藏、寧夏、青海。ㄗ灾螀^(qū))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(chǎn)建設兵團財務局: 經(jīng)研究,現(xiàn)將夫妻之間房屋、土地權屬變更有關契稅政策通知如下: 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,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,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,或者房屋、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,雙方約定、變更共有份額的,免征契稅。 本通知自發(fā)布之日起施行!敦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屋 土地權屬由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契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1〕82號)同時廢止。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3年12月31日 |
![]() 荊州網(wǎng)警報警崗亭 |
![]() 網(wǎng)絡經(jīng)濟主體信息 |
![]()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 |
![]() 涉仿冒詐騙類網(wǎng)站平臺舉報專項入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