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《現(xiàn)代快報》報道遼寧一家郵政銀行槍擊案近日曝光,開槍的不圖財,開槍后立即走人,大有一副職業(yè)殺手的架勢。 男子殺人不搶錢 投案自首 去年8月的一天晚上10點多,遼寧省朝陽市110突然接到一起報案,朝陽市雙塔區(qū)盤龍市場附近中國郵政自助營業(yè)廳一名女子倒在血泊中。警方趕到現(xiàn)場發(fā)現(xiàn)女子頭部中槍,生命垂危,經(jīng)過緊張救治,女子雖然保住了性命,但至今仍處于植物人狀態(tài)。讓警方感到不解的是,女子中槍時剛剛從提款機中取出現(xiàn)金,而中槍后嫌疑人竟然一分錢也沒動。 銀行內(nèi)外的監(jiān)控顯示,當晚10時05分,身著黑色裙子的女子走進銀行取出錢,頭戴灰色鴨舌帽的男子出現(xiàn)在她的身后,從兩人的對話可以聽出,鴨舌帽男子出現(xiàn)后女子并沒有感到害怕,并且說自己的老公就是警察,而鴨舌帽男子在聽到女子說出“我不要命”“你打死我呀”便開了槍,女子瞬間癱坐在地上,男子離開。 就在警方查案時,鴨舌帽男子自己投案自首了。 劫匪被判死緩 并限制減刑 近日,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志雙搶劫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,判處李志雙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,同時限制減刑。 根據(jù)犯罪嫌疑人李志雙的交代,他和被害女子并不認識,而他之所以走進銀行是因為自己抑郁,當天晚上他喝了點酒,酒沖昏了頭腦,加上當時受害人十分強硬的語氣,這讓李志雙惱火,他無法控制情緒,便開了槍。行兇時所持槍支是在網(wǎng)上買的。 檢察機關調(diào)查,李志雙3歲時母親去世,父親再婚,娶了一個比自己小11歲的女子,因感情不和導致刑事犯罪,李志雙的父親被判無期。案發(fā)前,李志雙剛剛辭職,身上只剩下幾百塊錢,喝完酒在回家的路上,他看到銀行里有人取錢時動了邪念。 遇劫別刺激對方 錢財是身外之物。遇到搶劫,正確的辦法是,你拿出錢包里的錢,然后向空中一撒,接著拔腿就跑。此時歹徒的反應是趕緊撿錢然后逃跑。歹徒最怕你把別人招來,一旦你大聲喊叫,或是言語斥責對方,可能招致殺身之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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