兒子不幸身亡,父親老李翻看遺物,發(fā)現(xiàn)一張10萬元存單。由于不知密碼,孩子母親又下落不明,他多次取錢遭拒,最終與銀行打起官司。 硚口區(qū)法院一審判決,銀行應向老李支付其子在該行的10萬元存款及利息。因雙方并未上訴,昨日,該判決生效,一場風波就此平息。 兒子走了留下10萬元存單 多年前,父親因故坐牢,小李由奶奶一手帶大。奶奶溺愛孫子,不時將自己的養(yǎng)老錢給他,每年壓歲錢也給得較多。小李舍不得花,偷偷地存了起來。父親老李出獄后,日常也給他一些錢,小李均將其儲存起來。2009年1月19日至2011年10月9日,小李分6次在一家銀行存款,共計10萬元。 成年后,由于父母聚少離多、缺少家庭溫暖等原因,小李精神有些抑郁。2011年12月24日,時年25歲的小李,以跳樓墜亡方式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。 52歲的老李沉浸在悲痛之中。不久,老李清理兒子遺物,意外發(fā)現(xiàn)了這張10萬元存單。 不知密碼父親取錢屢遭拒 就在老李準備取款時,其妻王某突然離家出走,至今下落不明。老李只好提起訴訟,經法院公告離婚。 從2012年11月到2003年6月,老李多次前往銀行取款未果。由于不知兒子存單密碼,剛開始他拿著父子關系證明到銀行取錢。銀行告知不能取,理由是其前妻也是繼承人,除非老李和前妻共同公證,表明是共同繼承人身份才能取。而前妻失蹤后再無音訊,老李顯然無法通知其到場公證。 經多次交涉,銀行仍以資金安全、擔心節(jié)外生枝為由,拒絕老李取錢。老李感到不平,認為銀行故意設置了高門檻。 幾經周折后,老李于2013年8月憤然提起訟訴,要求提取這10萬元及利息。 法院判決繼承合法銀行敗訴 庭審中,銀行方堅持稱,老李不是存單戶主,與該銀行之間沒有權利義務關系,故其訴請應不予支持。 硚口區(qū)法院審理后認為,小李與被告之間已形成存款保管關系,小李將10萬元交予銀行保管,銀行出具存折作為保管憑證交予小李,現(xiàn)小李因故死亡,老李及前妻王某作為小李的合法繼承人,依法繼承小李的權利義務。對于下落不明的王某,老李表示,如其出現(xiàn)之后主張繼承權利,愿意將其應繼承部分予以歸還。因此,法院認為,老李要求領取存款及利息并無不妥,未違反公序良俗,應予以支持。 昨日,主審女法官劉僖進一步解讀此案判決時稱,在王某下落不明的情況下,老李對本應由王某繼承的5萬元履行保管義務,一旦王某現(xiàn)身,該5萬元便要交還給王某;若王某經證實死亡,則10萬元全部歸老李所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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