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3日,江陵縣森林公安局將2000余只險遭死亡命運的青蛙在龍淵湖公園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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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6-14 10:03 上傳
當天上午8時,江陵縣森林公安局接群眾舉報,有人正在三湖管理區(qū)菜市場將青蛙打包裝運到外地販賣。縣森林公安局接警后,立即組織干警趕到現(xiàn)場。 在三湖管理區(qū)熊某和王某的水產(chǎn)門店內(nèi),一袋袋青蛙已經(jīng)分裝完成,民警將攤點內(nèi)的一框框貨物拆開,蛇皮袋里全部是活蹦亂跳的青蛙。民警當場查獲青蛙224斤,約2000余只。據(jù)貨主熊某、王某交代,這些青蛙都是各個村的鱔魚販子、龍蝦販子收上來賣給他們的,他們一般就是銷往附近的餐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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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6-14 10:03 上傳
據(jù)了解,青蛙是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,國家明令禁止收購、販賣、運輸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》規(guī)定,非法捕捉、運輸、攜帶、郵寄、經(jīng)營青蛙等野生動物的行為屬違法行為。
熊某和王某受到了相應(yīng)的行政處罰。他倆后悔不已,表示以后再也不做這種犯法的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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