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21-10-13 16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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盜竊他人財物后,反而報警稱失主誣陷他。江陵縣公安局白馬派出所民警調(diào)查后澄清事實“關于你報警稱別人誣陷你盜竊的事情,我們已經(jīng)查明真相,你盜竊他人財物是真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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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6-14 03:00 上傳
6月12日上午,白馬寺鎮(zhèn)中江村村民王某撥打110報警稱有人陷害他偷錢。接警后,白馬派出所指導員胡必勇、民警李星辰、馬力等人迅速趕往現(xiàn)場。
經(jīng)了解:當日上午10時許,同村村民頓某發(fā)現(xiàn)放在一樓臥室床頭柜中的3200元現(xiàn)金被盜,其回憶后記得11日晚上9時許,她正在家對面小商店閑聊,看見王某在她家門口走來走去,不知道在做什么。因為王某平時在村里風評較差,并且有過盜竊前科,便懷疑錢是被王某偷走的。頓某當即到王某家中找其理論,希望他能承認盜竊的事實并交出盜竊所得。王某對此事矢口否認,一口咬定頓某家中財物失竊與自己沒有關系,并報警稱頓某誣陷他偷錢,要求民警為他“申冤”。
隨后,民警對頓某家中現(xiàn)金被盜一案立案偵查,經(jīng)大量走訪調(diào)查,民警迅速鎖定了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于當晚6時許在王某家中將其抓獲。證據(jù)面前,無從抵賴的王某當場向民警交待了其盜竊頓某財物的經(jīng)過:6月11日晚上9時許,看見頓某 在小商店內(nèi)玩耍,知道頓某是獨居,便想著能不能趁機到她家中看看有沒有值錢的東西,而后順利的竊走現(xiàn)金3200元。隨后王某交出了其花銷后剩余的3154元贓款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審 核:吳明江
編 輯:胡 雙
來源:江陵縣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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